哪些员工不能在特殊时期被裁?出于对职场人士的保护,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公布了《企业裁减人员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明确了禁止裁员的六种范围。那么这六种范围都是什么呢?
与1994年的规定相比,此次意见稿增加了两种禁止裁员的范围。其中包括: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,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”以及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,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”。
除了以上两类之外,其余四种情况分别为:在本单位患职业病、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;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;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另外,意见稿还指出,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%以上的人员的,适用本规定。
在现行的劳动法的基础上,此次的意见稿进一步扩大了企业优先留用人员范围,将“烈士遗属、本单位接收的退役士兵等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”纳入优先留用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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